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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河北监管局:在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中
检验职能转变“含金量”

2020年6月30日 来源:财政部河北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服务雄安新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河北监管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系统思维,始终将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作为提高履职能力的主战场和检验职能转变成效的试金石,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建好桥头堡,紧扣职能强机制

  始终把雄安财政监管摆在重要位置,深入落实更名设立监管局后职能转型要求,着力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初步形成较为规范的常态化监管机制。一是重构内部管理流程练内功。紧扣高效履职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局内运行协调机制,实行局内相关业务归口办理,将雄安监管处作为全局服务雄安的窗口。建立“月监控侧重收支、季分析突出研判、不定期专题关注焦点”的规范化、常态化监管机制,真正做到基础数据积累与利用相结合、运行监控与服务建设相协调、发现情况与解决问题相促进。同时,实现与地方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更好就地就近监管。二是完善外部协作机制聚合力。紧紧围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及财政职能完善需求,进一步强化河北监管局与雄安新区管委会的“财政预算管理协作机制”建设,在数据共享、政策会商、监管核查、调查研究等方面深入协作,先后围绕新区“三保”、白洋淀生态治理、财政体制等开展合作,相关成果得到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此外,主动联系服务先期进入新区办公的中央预算单位和相关企业,及时了解需求,互通新区建设发展情况。

  二、当好急先锋,履职尽责强监管

  积极研究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需求相适应的监管业务模式,初步构建了雄安财政“1+4”监管体系。“一个核心”,即:以推进中央财政支持政策落地见效为核心,坚持做推进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表率。立足财政职能,及时评估和报告新区经济财政状况、规划建设进展以及雄安新区财政体制改革进展等重要财政事项,弥补了新区建设初期财政职能不健全带来的不足。密切关注中央起步阶段财税支持政策落实情况,注重分析影响新区建设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中央财政起步阶段财税支持政策落实情况、新区管控对财政运行影响、“电代煤、气代煤”财政支持情况等监管工作,为完善支持政策提供了案例支撑。“四项支撑”,即:以“三保”支出、债务管理、绩效评价、调查研究为监管重点。一是盯紧“三保”风险。建立“三保”标准变动县级直报制度,结合每月财政收支分析进行“三保”能力动态评估,提前预判防范减税降费、县级津补贴提标、财政暂付款增加等冲击风险,促进可持续。二是做细债务监管。从“举、用、还、化”四个环节防控风险,认真做好债券发行观察,对债券资金使用穿透监管至资金使用终端,关注市场化融资动向,督促新区守住风险底线。三是做实绩效评价。建立中央财政资金监管台账,全面了解规模、结构、支出以及各级财政投入比重等情况,开展中央财政起步阶段支持政策资金绩效评价,及时反映资金管理使用中发现的问题,促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强调查研究。新区进入实质性开工阶段后,局党组赴新区开展专题调研,了解重点项目进展和财政运行情况,对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县级“三保”能力等课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及时向财政部报告相关情况。同时,结合雄安新区推动“数字国库”和“智慧财政”改革的实践,河北监管局组织对“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和区块链技术在财政管理中的应用等新领域开展跟踪研究,《中国财经报》对阶段性成果予以刊发。

  三、争做督导员,主动服务转作风

  雄安新区起步阶段面临着财政力量薄弱和建设需求紧迫的矛盾,在厘清职责边界的前提下,河北监管局切实转作风、强服务,从“嵌入式监管”向“融入式服务”转变,积极提高政策咨询和辅助建设能力,做好一些新区“没想到的”、“想到不想干的”、“想干干不了”的工作。一是主动补位建数据库,由被动查变主动防。连续两年编制完成《雄安新区财政运行数据》,收集梳理了“十二五”以来新区产业、收支、财力和债务等数据,从总量规模、增长幅度、结构占比等方面进行分析,填补了雄安新区没有财政历史数据的空白,进一步夯实了监管数据库。二是提前介入规范管理,由找问题变给建议。强化问题导向,坚持“问诊”与“开方”并重,先后向新区提出关注县级暂付款变化、加快债券资金支出、完善项目资金管理等具体建议,推动新区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三是事后跟踪主动服务,督整改变促改革。对日常监管发现的有关问题,注重“标本兼治”,督促新区加快财政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先后就新区转移支付整合、新区对下财政体制制定、政府债券管理使用等问题深入研究,推动财政改革政策在新区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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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