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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出台实施意见!事关培育和支持雄安企业挂牌上市

  为落实雄安新区党代表会议精神,加快实现“五新”目标,服务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企业,构建雄安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培育和引入上市挂牌企业,推动三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高端高新产业发展,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制订并印发实施《关于服务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 培育和支持雄安新区企业挂牌上市的实施意见》。

  本次印发的意见,重点聚焦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专精特新”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小巨人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的挖掘、引入和培育工作。一是协调落实国家有关上市优先支持政策。争取对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实行“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对新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实现“专人对接、专项审核”“即报即审、审过即挂”政策。二是新区财政给予专项资金奖励。除省级资金补助以外,新区将对2020年起成功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新区企业,给予奖励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对在“新三板”基础层和创新层挂牌的新区企业,给予奖励50万元人民币。三是优化企业服务保障。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建立上市企业项目库,给予拟挂牌上市企业“专业化的管家式服务”,在行政审批、投资立项、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给予服务保障。

  据了解,为重点服务科技型企业发展,雄安新区正在积极建设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用于服务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本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将是构建雄安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随着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揭牌开市和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该意见也将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创造积极市场文化贡献雄安力量。

  相关文件: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印发《关于服务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 培育和支持雄安新区企业挂牌上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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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8日